余姚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余姚刑事律师

抵押给了个人的房产,能否继续购买?

时间:2025-02-23|栏目:余姚刑事律师|
房屋抵押以后可以再进行买卖,但是买卖前应当通知抵押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办理抵押登记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西湖区看守所地址 兰溪市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地址 桐庐县看守所电话 温岭律师 九江法律咨询 缙云县律师网 遂昌县律师网 临海市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律师 温州市鹿城区刑事律师咨询 庆元县专业刑事律师 桐乡市取保候审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市瓯海区刑事律师咨询 嘉兴市律师 龙港市律师网 新昌县律师网 平阳离婚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黄山房产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遂昌律师 余姚律师 淳安法律咨询 金华法律咨询 嘉兴秀洲刑事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缙云法律咨询 宁波海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