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余姚刑事律师

合同专用章法律效力有哪些

时间:2025-02-23|栏目:余姚刑事律师|
合同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需要看具体用途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市律师 嘉兴律师 休宁律师 龙港法律咨询 杭州市滨江区律师网 丽水市律师网 湖州市吴兴区专业刑事律师 衢州市专业刑事律师 宁海县律师 东阳市律师 永嘉房产律师 海盐房产律师 平湖刑事律师 兰溪刑事律师 嵊州律师 宁波江北律师事务所 安吉律师事务所 苍南法律咨询 景宁法律咨询 宁波江北刑事律师 绍兴柯桥刑事律师 台州黄岩法律咨询 余姚刑事律师 泰顺刑事律师 宁波奉化律师事务所 宁海律师事务所 黄山律师事务所 云和律师 杭州拱墅交通事故律师 舟山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