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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负债务是否算个人债务?

时间:2025-02-22|栏目:余姚刑事律师|
婚姻中以下债务是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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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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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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